Robert Alter, “Reading Style In Dickens” in Philosophy and Literature 20.1 (1996) 130-137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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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 grey dusty withered evening in London city has not a hopeful aspect. The closed warehouses and offices have an air of death about them, and the national dread of colour has an air of mourning. The towers and [...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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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osted in 异史氏, 灵隐寺, 聊斋志异, 鸽异, tagged 风格的要素 on May 29, 2008 | Leave a Comment »
《聊斋志异·鸽异》
鸽异
鸽类甚繁:晋有坤星,鲁有鹤秀,黔有腋蝶,梁有翻跳,越有诸尖,皆异种也。又有靴头、点子、大白、黑石、夫妇雀、花狗眼之类,名不可屈以指,惟好事者能辨之也。
邹平张公子幼量癖好之,按经而求,务尽其种。其养之也,如保婴儿:冷则疗以粉草,热则投以盐颗。鸽善睡,睡太甚,有病麻痹而死者。张在广陵,以十金购 一鸽,体最小,善走,置地上,盘旋无已时,不至于死不休也,故常须人把握之;夜置群中使惊诸鸽,可以免痹股之病,是名“夜游”。齐鲁养鸽家,无如公子最;公子亦以鸽自诩。
一夜坐斋中,忽一白衣少年叩扉入,殊不相识。问之,答曰:“漂泊之人,姓名何足道。遥闻畜鸽最盛,此亦生平所好,愿得寓目。”张乃尽出所 有,五色俱备,灿若云锦。少年笑曰:“人言果不虚,公子可谓养鸽之能事矣。仆亦携有一两头,颇愿观之否?”张喜,从少年去。月色冥漠,旷野萧条,心窃疑俱。少年指曰:“请勉行,寓屋不远矣。”又数武,见一道院仅两楹,少年握手入,昧无灯火。少年立庭中,口中作鸽鸣。忽有两鸽出:状类常鸽而毛纯白,飞与檐齐,且鸣且斗,每一扑,必作斤斗。少年挥之以肱,连翼而去。复撮口作异声,又有两鸽出:大者如鹜,小者裁如拳,集阶上,学鹤舞。大者延颈立,张翼作屏,宛转鸣跳,若引之;小者上下飞鸣,时集其顶,翼翩翩如燕子落蒲叶上,声纸碎类鼗鼓;大者伸颈不敢动。鸣愈急,声变如磬,两两相和,间杂中节。既而小者飞起, 大者又颠倒引呼之。张嘉叹不已,自觉望洋可愧。遂揖少年,乞求分爱,少年不许。又固求之,少年乃叱鸽去,仍作前声,招二白鸽来,以手把之,曰:“如不嫌 憎,以此塞责。”接而玩之,睛映月作琥珀色,两目通透,若无隔阂,中黑珠圆于椒粒;启其翼,胁肉晶莹,脏腑可数。张甚奇之,而意犹未足,诡求不已。少年 曰:“尚有两种未献,今不敢复请观矣。”
方竞论间,家人燎麻炬入寻主人。回视少年,化白鸽大如鸡,冲霄而去。又目前院宇都渺,盖一小墓,树二柏焉。与家人抱鸽,骇叹而归。试使飞,驯异如初,虽非其尤,人世亦绝少矣。于是爱惜臻至。
积二年,育雌雄各三。虽戚好求之,不得也。有父执某公为贵官,一日见公子,问:“畜鸽几许?”公子唯唯以退。疑某意爱好之也,思所以报而割爱良难。又念长者之求,不可重拂。且不敢以常鸽应,选二白鸽笼送之,自以千金之赠不啻也。他日见某公,颇有德色,而其殊无一申谢语。心不能忍,问:“前禽佳否?”答云:“亦肥美。”张惊曰:“烹之乎?”曰:“然。”张大惊曰:“此非常鸽,乃俗所言‘靼鞑’者也!”某回思曰:“味亦殊无异处。”
张叹恨而返。至夜梦白衣少年至,责之曰:“我以君能爱之,故遂托以子孙。何以明珠暗投,致残鼎镬!今率儿辈去矣。”言已化为鸽,所养白鸽皆从之,飞鸣径去。天明视之,果俱亡矣。心甚恨之,遂以所畜,分赠知交,数日而尽。异史氏曰:“物莫不聚于所好,故叶公好龙,则真龙入室,而况学士之于良友,贤君之于良臣乎?而独阿堵之物,好者更多,而聚者特少,亦以见鬼神之怒贪,而不怒痴也。”向有友人馈朱鲫于孙公子禹年,家无慧仆,以老佣往。及门,倾水出鱼,索柈而进之,及达主所,鱼已枯毙。公子笑而不言,以酒犒佣,即烹鱼以飨。既归,主人问:“公子得鱼颇欢慰否?”答曰:“欢甚。”问:“何以知?” 曰:“公子见鱼便欣然有笑容,立命赐酒,且烹数尾以犒小人。”主人骇甚,自念所赠,颇不粗劣,何至烹赐下人。因责之曰:“必汝蠢顽无礼,故公子迁怒耳。” 佣扬手力辩曰:“我固陋拙,遂以为非人也!登公子门,小心如许,犹恐筲斗不文,敬索柈出,一一匀排而后进之,有何不周详也?”主人骂而遣之。
灵隐寺僧某以茶得名,铛臼皆精。然所蓄茶有数等,恒视客之贵贱以为烹献;其最上者,非贵客及知味者,不一奉也。一日有贵官至,僧伏谒甚恭,出佳茶,手自烹进,冀得称誉。贵官默然。僧惑甚,又以最上一等烹而进之。饮已将尽,并无赞语。僧急不能待,鞠躬曰:“茶何如?”贵官执盏一拱曰:“甚热。”此两事,可与张公子之赠鸽同一笑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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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osted in 〈论华人之可用〉, 《严复集》, 《晚清文选》, 严复, 中华书局, 南京大学, 洋人, 生活书店, 郑振铎, tagged 晚清与今天 on May 23, 2008 | Leave a Comment »
这一篇〈论华人之可用〉,见于郑振铎先生编的《晚清文选》,(生活书店1937年初版),放在严复的名下。1962年,中华书局委托南京大学历史系编辑一部《严复集》。经过考证,编纂者对于此篇是否为严复所作提出质疑,所以没有收入1962年的《严复集》中。1962年的质疑与1937年郑振铎先生的收录,各有其见解。对于2008年的我来说,无论该文作者是不是严复,他的口吻和从中透出的阅历,与严复实在很像。
此文互联网上还见不到。我就花了一点时间,从《晚清文选》中把这篇〈论华人之可用〉敲录下来,为网络上的人文资源添一块砖。
论华人之可用
严复(?)
今之策时局者,鳃鳃以乏才为虑。夫虑之诚是也,然所谓才者无一定之准的,非必有体国经野之模,战胜攻取之勇,始得谓之才也,即片长薄技,各食己力,其致功也勤,其为谋也忠,亦无不可谓之才。今始语人曰:中国人之职业勤,莫不讶然异。又使语人曰:中国人之谋事忠,莫不哑然笑。不知无容异,无容笑也。诚以浅近琐屑之事证之。通商互市之区,凡所谓洋关洋行领事馆等,主之者洋人,而华人之司事其间者,或理账目,或操笔札,等而下之又有奔走使令之役,每所少则数人,多则数十人,责有专属,无推诿也,时有定晷,无虚旷也。非礼拜不得治私,非要事不得请假。凡夫朋友之酬酢,亲戚之往来,即有疏略,在彼可以自解,在人亦可相谅,则谓之不勤于作事不得也。洋人在中国,非传教经商,即办理交涉事宜,究其要诀,在熟识人情,习知华事。顾欲识人情知华事,非通语言,识文字不可。而洋人在中国,能通我之语言者,百不得十焉,能识我之文字者,百不得一焉。然往往见微知著,凡华人之俗尚好恶,与夫一切情伪,无不洞若观火,岂真有先觉之贤哉?亦得之为彼 司事之华人为多也。夫华人得其薪赀,既与之勤恳办事,又复出其余力,导之以几微曲折之故,俾之阅历愈深,世故愈熟,无丝毫之隔膜,欲谓不忠于为谋不得也。或者曰:子之言过矣。由前之说,以食毛践土之俦,不思效用于国家,而甘为洋人服役,虽勤何足取。由后之说,以中国之人道中国之弊,无异不肖子弟,将家庭暧昧之事,播告邻里乡党,忍心害理,莫此为甚,而子顾许之以忠,不亦悖乎?噫为是说者,抑亦勿思甚矣。天下立言之理,但当就事,而责人之道,亦当不为己甚。 中国人之为洋人办事者,类不过能操洋语,善探主意,固非读书明理者比。必以大义绳之,殊觉不恕。况食其禄者忠其主,桀之狗吠尧,尧非不仁,吠非其主。对镜参观,彼之竭尽心力,冀图酬报,亦为天理所当然,人情所必然也。曰:华人为洋人办事,既如是之勤且忠,而为中国办事,往往不然。且即以为洋人办事之华人,授之中国之事,亦若有迁地勿良之慨,则又何说?曰:此非任事者之过,乃用者之咎也。洋人用人,功过必分,赏罚必明,设有偾事,立遭屏斥。其谨慎小心,始终无怠者,不特优加薪水,或以他事托辞,则为之先往,或当新旧交替,则为之敦托。不幸而积劳病故,有抚恤之典,有捐助之款,俾其父母妻子,藉以养赡,藉以成立。此虽外洋之公例固然,然而仁至义尽,实足感动人心,无怪人之乐为之用也。中国则不然,其用人也,率顾一己之私情,不问人之能否。偷惰者未必见责,操劳 者未必获奖。夫人情不甚相远,既无利害于其间,何苦独为其难。久之锐气渐消,颓丧成习,而于所当为之事,废驰败坏,遂至不可收拾。由是言之,其所以致此之弊,亦较然著明矣。抑又闻之,西人之言曰:华人中经营贸易之事,独为擅长,至开垦耕种,能耐劳苦,尤非他国所及。华人愈多,市埠愈甚。呜呼!洋人借重中国人也如此。中国乃不能鼓励人材,如货之弃地而不惜,致使灰心短气,糊其口于四方者实繁有徒。是不惟楚材不为晋用,而晋材反为楚用也。可胜慨哉!可胜慨哉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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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osted in 国耻, 日清韓談判, tagged 晚清与今天 on May 19, 2008 | Leave a Comment »
Posted in Genesis, Robert Alter, 《圣经•创世记》, 《水浒》, 《读书》, 亚伯拉罕, 以撒, 克尔凯郭尔, 燔祭, 金圣叹, 高峰枫, tagged 风格的要素 on May 12, 2008 | Leave a Comment »
十年磨一剑。高峰枫在加州大学伯克利钻研圣经学,回国后在此文中“拿西方第一经典《圣经》‘动刀’”,作为“燔祭”献给我国传统文学批评方法,真是“快哉快哉”。关于动“刀”之文,还让我想起古人一篇短的:
聊斋志异•快刀
明末济属多盗,邑各置兵,捕得辄杀之。章丘盗尤多。有一兵佩刀甚利,杀辄导窾。一日捕盗十余名,押赴市曹。内一盗识兵,逡巡告曰:“闻君刀最快,斩首无二割。求杀我!”兵曰:“诺。其谨依我,无离也。”盗从之刑处,出刀挥之,豁然头落。数步之外犹圆转,而大赞曰:“好快刀!”
亚伯拉罕杀子的故事
高峰枫
《读书》2003.3
……
不知为什么,每当我读亚伯拉罕这段放事,总会不由自主地想到《水浒》,特别是被金圣叹批过的那部《水浒》。我总觉得用批《水浒》的方式来注解亚伯拉罕杀子故事,于义理和文章都可以兼顾。克尔凯郭尔曾说:“亚伯拉罕故事之奇绝处在于,不管人们对它的理解有多么充分,它永远是一段光辉的故事。”读到这样的话,我也就不用在乎自己的理解有多么的浅陋了。下面我将以评点的形式来批注《创世记》第二十二章前十六节。《圣经》中译文是通行的“和合本”,个别字句根据 Robert Alter 的最新英文译注本(诺顿,一九九五年)稍加改动。批语融合上述各家意见,也参照一些《旧约》学者的注释(人名和书目此处不一一列出),笔法则着意模仿金圣叹。
采用我国古典小说批评来剖析希伯来经典,除了向金圣叹这位文学怪才致意之外,还有另一层含义。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以来,西方现代文学批评夹杂着吵闹声源源不断输入我国,这些舶来品当中哪些是精华,哪些是糟粕,我们现在应该看得稍稍清楚一些了。至于这些五花八门的理论对我国学术本身是否有什么积极的影响,前景似乎不容乐观。但是我们固有的传统文学批评除了专业学者之外,似乎无人问津。而下面的评点就是想来印证传统小说批评威力巨大。我们就是要拿西方第一经典《圣经》“动刀”,而且还是希伯来圣经的首卷,希望能有一些象征意义。以批《水浒》的鬼才来注《创世记》,我们可以看到小说评点不仅不输于其他光怪陆离的文论,而且完全可以吸收、消化、甚至改造西方的经书。
这些事以后,(将上文一笔代过。) 神要试验亚伯拉罕,(劈手写来。无半点征兆。没头没脑。妙。)就呼叫他说:(鹘突。不写何时何地,完全跳脱于时空之外。确是真神。)“亚伯拉罕!” 他说: (神从无何有之乡呼叫。亚伯拉罕亦是在无何有之乡应答。)“我在这里。”(此句全文凡三现。亚伯拉罕对神。以撒。天使无不应以此句。读者需留意。)神说: “你带着你的儿子,(哪个儿子。)就是你独生的、(独子。)你所爱的(爱子。)以撒(东说西说。最后方点出名姓。)往摩利亚地去,在我所要指示你的山上, 把他献为燔祭。”(骇人。)
亚伯拉罕清早起来,(神妙之笔。神不说破原因。亚伯拉罕亦不追问。一句清早起来。何等悠闲。又是何等动人心魄。)备上驴,(细。)带着两个小厮(细。)和他儿子以撒,(儿子字样反复出现。需留意。)也劈好了燔祭的柴,(点出有刀。)就起身往神所指示的地方去 了。(看他慢慢写来。全似无事人一个。)到了第三日,(于路程只字不提。真吓煞人也。)亚伯拉罕举目远远看见那地方。亚伯拉罕对他的小厮说:“你们和驴在此等候,我与童子往那里去拜一拜,就回到你们这里来。”(支开旁人。) 亚伯拉罕把燔祭的柴放在他儿子以撒身上,自己手里拿着火与刀,(自己拿着危险物事。借此可略窥亚伯拉罕心事。)于是二人同行。(一老一少。一个手持利刃。一背负柴薪。一个满腹心事。一个浑然不觉。父只要杀子。子只要听从。)以撒对他父亲亚伯拉罕说:(看他句句不离儿子。父亲。)“父亲哪!”(叫得亲切。)亚伯拉罕说:“我儿,(答得也亲切。)我在这里。”(又是这句。)以撒说:“请看,火与柴都有了,但燔祭的羊羔在哪里呢?”(小孩子家恁地精细。莫非已生疑。)亚伯拉罕说:“我儿,(又是一句我儿。令人泪下。)神必自己预备作燔祭的羊羔。”(语带玄机。)于是二人同行。(又一句二人同行。父要送子上黄泉路。)
他们到了神所指示的地方,(字字紧扣神。)亚伯拉罕在那里筑坛,把柴摆好,捆绑他的儿子以撒,放在坛的柴上。(筑坛。摆柴。捆子。有条不紊。笔法狠辣之极。)亚伯拉罕就伸手拿刀,(一切收拾停当。霍地抽出刀来。令人心惊肉跳。)要杀他的儿子。(局面至此。真真是回天乏术。野猪林中胖大和尚安在。)耶和华的使者从天上呼叫他说:(又是一声呼叫。)“亚伯拉罕!亚伯拉罕!”(连声呼叫。足见情势危急。)他说:“我在这里。”(不管天塌地陷。只是这句。)天使说;“你不可在这童子身上下手,一点不可害他。(两番制止。以见危急。)现在我知道你是敬畏神的了,因为你没有将你的儿子、就是你独生的儿子(回应最初的试探。)留下不给我。”亚伯拉罕举目观看,(前番举目观看。看到以撒的刑场。此番举目观看。看到替罪羊。两番举目观看。读者于此等处断不可轻轻放过。)不料,有一只公羊,两角扣在稠密的小树中,亚伯拉罕就取了那只公羊来,献为燔祭,代替他的儿子。(以儿子结此一段奇文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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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he New York Review of Books
Volume 4, Number 6 · April 22, 1965
Deep Frye
By Frank Kermode
A Natural Perspective: The Development of Shakespearean Comedy and Romance
by Northrop Frye
Columbia, 159 pp., $3.7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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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nd here, I think, is the clue to what finally invalidates Frye. If literature does the work that ritual and myth once did, the arrangement is [...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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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osted in 富强粉, 徐志摩, 红茶菌, 胡续冬, 行为艺术, tagged 风格的要素 on May 4, 2008 | Leave a Comment »
好诗人的眼睛比一般人亮,耳朵比一般人尖。我不读诗很久了。今天偶然看到这首诗,虽算不得极品,倒也入眼入耳,让我驻足发愣了好几分钟。同样的内容如果用散文来表达,就会显得臃肿拖沓多了。但不是说,无韵之散文就是废物。无韵之文适合讲引人入胜的故事,爱恨嗔痴,江山社稷,复杂得很。诗则不然,宛若“行为艺术”,只让人驻足发愣一小会儿。但一小会儿的工夫足够让你发现天人,比如徐志摩。
新 年
(胡续冬)
我怀念那些戴袖套的人,
深蓝色或者藏青色的袖套上,沾满了
鸵鸟牌蓝黑墨水、粉笔灰、缝纫机油和富强粉;
我怀念那些穿军装不戴帽徽和领章的人,
他们在院子里修飞鸽自行车、摆弄锃亮的
剃头推子、做煤球、铺牛毛毡,偶尔会给身后
歪系红领巾的儿子一记响亮的耳光,但很快
就会给他买一支两分钱的、加了有色香精的冰棒;
我怀念那些在家里自己发豆芽的人,
不管纱布里包的是黄豆还是绿豆,一旦嫩芽
顶开了压在上面的砖块,生铁锅里
菜籽油就会兴奋地发出花环队的欢呼;
我怀念那些用老陈醋洗头的人,
在有麻雀筑巢的屋檐下,在两盆
凤仙花或者绣球花之间,散发着醋香的
热乎乎的头发的气息可以让雨声消失;
我怀念那些用锯末薰腊肉的人,用钩针
织白色长围巾的人,用粮票换鸡蛋的人,用铁夹子
夹住小票然后“啪”地一声让它沿着铁
丝滑到收款台去的人;
我怀念蜡梗火柴、双圈牌打字蜡纸
清凉油、算盘、蚊香、浏阳鞭炮、假领
红茶菌、“军属光荣”的门牌、收音机里
“我们的生活充满阳光”的甜美歌声……
现在是2003年了。我怀念我的父母。
他们已经老了。我也已不算年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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